选拔办法...

2019年世界游泳锦标赛选拔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为健全完善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机制,确保完成2020年东京奥运会及2019年世界游泳锦标赛参赛任务,调动全国跳水界的积极性,根据跳水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基于参与、公开、公平、透明、激励、竞争的原则。

(二)以系列比赛积分为原则,由队委会根据运动员的综合情况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中国游泳协会审批通过。

二、运动员资格

(一)能够服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完成训练、比赛任务的运动员。

(二)符合国际泳联制定的2019年世界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三)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运动员。

(四)认真遵循体育道德规范,具备高尚的体育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体育精神。

三、运动员选拔办法

1、奥运项目单、双人均需进行选拔,双人可以跨省市配对。

2、确定2次比赛为选拔赛,赛事如下:

第一站:2019年世界游泳锦标赛选拔赛(2019年2月15-16日在总局训练局跳水馆)。

第二站:201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2019年4月)。

3、选拔进行男、女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8个奥运项目的比赛。

4、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资格:

参加2018年跳水世界杯的运动员及获得2018年全国跳水锦标赛4个奥运单人项目前8名、4个奥运双人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5、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任一项目的选拔比赛。如全国跳水锦标赛资格内运动员因故未能报名,后续名次可依次递补。

6、参加选拔赛双人项目的运动员不局限于获得资格时的配对人员,可以重新进行配对报名参赛。

7、若双人项目少于2对参加,则无需选拔,直接获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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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取2站名次计算运动员积分(积分表附后)。

(二)入围办法

1、单人项目

积分前4名的运动员入选大名单。

2、双人项目

第一、积分前2名的运动员入选大名单。

第二、获得单人项目积分前6名并经队委会研究具备完成双人项目参赛任务能力的运动员,可入选大名单。

3、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由队委会根据运动员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集体讨论确定入选名单。

4、特殊情况下,经队委会提名的优秀运动员可入选大名单,另可通过附加赛决定入选运动员。

5、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在报名截止前或参赛前等比赛允许的时间段内,如遇伤病及不可预知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不能参赛等问题,将由队委会综合评估提出替补名单。

四、运动员综合评定

(一)由队委会对入选大名单的运动员以积分为原则进行综合评定,人选的确定原则是在单人的基础上侧重考虑运动员双人项目参赛任务。

(二)综合评定将根据参赛目标、双人项目配对情况、运动员平时的训练水平、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大赛经验以及组织纪律等要素,着重考虑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中稳定发挥水平,取得优异成绩的能力。

五、教练员的选拔

根据运动员取得的资格,由队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人选。

六、确定名单

队委会提出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初步名单,报中国游泳协会审批通过。

七、取消入选资格

(一)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和游泳中心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运动员及其现任教练员。

(二)不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各项规定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三)违反体育道德规范、体育职业道德和体育精神,训练比赛态度消极,价值观有缺失,个人利益至上,集体主义观念淡薄,违反国家队队规队纪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四)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训练或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若出现以上情况,由队委会提出,报中国游泳协会批准后取消其入选资格。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游泳协会。

积 分 表

名次

积分

第1名

18

第2名

16

第3名

14

第4名

12

第5名

10

第6名

8

第7名

6

第8名

5

第9名

4

第10名

3

第11名

2

第12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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